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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新修改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了注册资本认缴制,其修改有何意义呢?新公司法改实缴制为认缴制不仅可以鼓励个体创业,还对我国的信用体系等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意义:

   1、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利于个体创业。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资20%及剩余注册资本必需在2年内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验资报告等将使设立公司更为便捷,成本更为低廉,这也将更好的鼓励个体以及大学生进行创新,不断几次个体经济的发展,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的创新力。

   2、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

   在认缴制下,任何一个人均可以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甚至1亿元的公司,因此注册资本的这一层含义也将失去意义。在此结构下,重大交易中,对控股股东的背景及信用调查成为重中之重。相应地,政府也将会随之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企业、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的信用体系。新公司法的修改也将更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我国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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